人债天还・焚香祝文(默念长文,无诅咒,主解
来源:于都杨公风水 杨公堪舆风作者:黄麟小博士 积善缘2026-10-15 11:01
人债天还・焚香祝文(默念长文,无诅咒,主解怨、安本心)
(焚香肃立,静心默念;可将文中【某某】替换为欠债人姓名,不写亦可)

伏以
炉起清香,上达苍穹。
敬告天地、日月三光,十方真宰,值日香官。
弟子【自报姓名】,今日诚心叩禀: 世间往来,无非因缘。
昔时我以信义待人,交付财物情义于【某某】,其人久负亏欠,未践当初之约。
凡人事可尽之处,我已尽力为之,协商取证,循理追索,不妄生事端,不兴讼祸。
今弟子对香立心:不起嗔恨,不怀加害,不祈灾厄降于对方,不愿彼身受损、家宅不安。
我知人有亏欠,业自担承;天道昭昭,因果无欺。
人若负我,不必我寻仇了结;人债自有天衡,该归我者,因缘时至,自有公道。

弟子自省己身:
平生不敢负人,不敢欺心,不贪分外之财,不占他人之利。
若往昔有言语过失、无意亏欠他人之处,于此一并忏悔;愿我所负,一一偿还,不拖不避。
愿此债务之缘,善了为佳:
若彼良心醒悟,清还所欠,则两相安宁,债缘了结,各得顺遂;
若因缘未熟,一时难偿,亦愿冤结消散,不再彼此缠扰。

弟子只求放下心中执念,不再日夜萦怀、郁结伤神。
愿扫胸中戾气,坚守本心,广积善因,厚培福田。
天道鉴我一片清净之心,人债天还,公道自判。
护我身心安宁,福路通达,以善缘补我所亏,消诸阻滞,诸事平顺。
一念至诚,上达天听。 稽首恭闻,愿如所祈。
(默念完毕,静立片刻,礼毕)

